趙彥昌,李國華
(滿族研究,2007年01期)
摘要:清代玉牒是我國現今保存最完好的皇家族譜,記載翔實,裝幀華麗。玉牒有著嚴格的編修制度,其內容為我們揭開許多清史之謎,了解清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資料。玉牒為我們研究清史、滿族史尤其是研究清代宗法制度提供了第一手的、豐富的可靠資料。
譜牒是系統記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緣集團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況的歷史圖籍。就譜牒的種類而言,不外玉牒、族譜、年譜?;首宓淖遄V稱做玉牒。清代玉牒,也就是清代皇族的族譜。中國歷代王朝,均修玉牒,可惜清代以前各王朝玉牒,均未流傳于世。清代玉牒記載翔實,裝禎華麗,是我國唯一一部系統保存至今的皇族“家譜”。
清朝入關之后,在維護其權力與地位方面,沿襲了中國的封建制度,吸取了歷代特別是明朝的統治經驗與教訓,改善與完備了皇族內部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清代的統治者為了劃分宗族內封爵等級,維護宗室、覺羅之間的團結,穩定皇族各支派的襲封秩序,定期分配俸米和俸銀,以其他方面的利益和權利, 建立了玉牒制度。
順治九年, 為了維護皇族內部的倫理關系和封建宗法關系, 加強皇族的管理和監督, 清廷設立宗人府, “掌皇族之屬籍, 以時修輯正牒, 辦昭穆序爵祿, 均其惠養而布之教令”。每逢玉牒編修之年, 便設玉牒館, 由皇帝欽派大臣組織人力編修玉牒。清代將皇族依照血緣而分為兩類:以清太祖努爾哈赤之父塔克世為本支, 稱為宗室, 以腰束黃帶為志, 俗稱為黃帶子;以塔克世的叔伯兄弟為旁支, 稱為覺羅, 定以腰束紅帶為志, 俗稱紅帶子。另外宗室覺羅有因罪革退者, 恐“與齊民無別”, 而對革退的宗室給以紅帶為志, 覺羅以紫帶為志。
順治十二年議定, “玉牒以十年纂修一次”。從順治十八年開始, 統清代共纂修玉牒二十八次。玉牒的編纂和審核是一項相當繁瑣而隆重的工程, 在屈六生的《清代玉牒》中有比較詳盡的論述。清初, 玉牒繕寫三部, 分藏于皇史宬、宗人府、禮部。乾隆二十五年改為繕寫兩部, 分存于皇史宬和盛京。在順治康熙兩朝, 玉牒只有滿文本, 之后才有了漢文本。這是因為玉牒編纂被清王朝視為一件要事, 關系到其自身重大利益, 玉牒“對于管理皇族、確定封爵等級、承襲關系、婚喪嫁娶之賞賜、領取俸銀俸米數額, 以及分配其他方面的權力和利益, 是最根本的記錄和依據”, 因而受到皇族的普遍重視。清初玉牒只有滿文本完全是當時社會環境所使然。同時這些玉牒為我們研究清史、滿族史尤其是研究清代宗法制度提供了豐富的第一手的可靠資料, 自我國歷史檔案開放以來, 清代玉牒也逐漸引起了國內外學者的關注。
宗法制度在中國由來已久, 它是由在原始社會末期人們按照一定的血緣關系和地緣關系而形成的氏族演化而來的, 并且在西周時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它建立了“百世不變”的大宗和“五世則遷”的小宗, 二者之間是統治與被統治的關系, 大宗統治著小宗, 小宗臣服于大宗, 二者有著嚴格的等級界限。但隨著社會的發展, 長年的戰亂以及一系列的政治變革, 使得西周宗法制度的經濟基礎被打破, 幾經跌宕, 這種宗法制度終于在唐末五代時走向了終結, “蕩然無復有存”。
清代譜牒的編纂方法基本是沿承了宋代歐陽修、蘇洵的小宗家譜的書寫方法。這種譜牒經過張載、二程、朱熹等理學家的完善擴充, 更加地強調封建倫理, 強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綱常觀念。這種譜牒能在明清兩代廣為發展經久不衰, 尤其是在清代, 這一方面是與當時剛剛入主中原的滿清王朝所面臨的錯綜復雜的種種局面有著深刻的聯系, 他們逐漸意識到無論是“血洗揚州”的屠戮, 還是“留頭不留發, 留發不留頭”的禁令, 都只是解決表面的問題, 要想解決實質問題還必須采用和平的方法來收買人心。在近三十年的南征北戰中, 他們意識到宗族認同感在基層的普及以及宗族意識在廣大民眾心中根深蒂固的地位, 更看到了宗族在社會生活上的重大作用。于是宗族就成為他們穩定統治的首選, 通過各個宗族來維系人心, 穩定其統治;另一方面是與大一統的封建專制政權的加強密不可分的。清代達到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最高峰, 從順治帝開始, 封建專制不斷加強。順治帝建立宗人府, 編制皇族玉牒??滴醯哿文涎捕啻螕嵛慨數鼐迲?span>, 允許其在宗族內相對的自治和權利。雍正帝時這種宗族內相對的權利更是上升到國家法律的高度, 使國家政權和宗法族權完全結合。而宗族作為當時社會的最基層的具有親和力的組織, 它的這種獨特的優勢有利于專制的順利實現。宗族制度的完備與專制政權的鞏固是亦步亦趨的, 形影不離, 同時以“敬祖收宗”為目的的宗族組織也起到了調整社會關系、維護基層專制統治的作用。
這樣, 在清代玉牒中便深深的打下了宗法的烙印, 清政府需要以此來標榜自己的文明開化, 以及接受漢文化的決心, 從而達到使漢人臣服的政治目的。另外古代中國是那種“由家族而國家, 國家混合于家族” 的以家族為本位的家天下的政治模式, 這種“家國同構式”也需要他們這么做, 因為這種政治模式需要穩定的家族支持, “專制的家庭模式為國內政治生活中的社會秩序提供了基礎,為其管攝天下人之心提供一個穩定的后方陣地。清統治者便很好的運用了這種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溫情脈脈的宗法工具, 從而掩蓋其內部的等級森嚴, 貧富分化、階級矛盾等, 使族人從思想上安分守常。早在努爾哈赤時代, 統治者就很注重宗法這個特殊工具了。天命十年四月, 努爾哈赤諭諸貝勒曰:“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亂者, 未之有也。吾后代子孫當世守孝悌之道, 不可違也。其為長上者, 居恒當和睦其子弟, 為子弟者亦宜承順關切可也。至于上待下, 下事上, 務以真心實意愛敬之, 慎勿懷虛假之念”。八旗兵入主中原之后, 統治者更加重視宗法的嚴肅性。順治九年建立了宗人府, 主管宗室人員的活動情況。以后歷代都作了許多的規定, 力保宗室特別是皇室的至高無上的地位不受到侵犯。
一
宗人府作為玉牒的編纂機構, 其首要職能便是“修族譜以聯疏遠”,必須保證“記錄宗室覺羅與皇帝的血緣關系,分清親疏遠近及尊卑上下”,否則會受到法律制裁。據此編訂的玉牒就很明顯地體現了封建的等級思想和倫常觀念。
(一) 在編纂前, 宗族內成員應該執行嚴格的人口呈報制度, 宗人府必須保證皇室血緣的同一性。這是一項繁重的瑣碎的工作。遠在崇德三年, 皇太極就降諭:“凡宗籍記載, 親王以下宗室所生子女, 年及一歲, 許將其名并所生年月日時, 母氏某, 收生婦某, 開列入府, 詳載冊籍。其另室所居妾媵所出這亦準記籍。如將未居另室妾婢所出, 并撫養異姓之子謊報者, 治以重罪。覺羅子女, 年及一歲, 照前例記籍。其庶出之子, 一準記籍。如將撫養異姓之子謊報者, 治以重罪”??梢娫诖藭r皇族就已經非常重視血統了, 并制定了一套嚴格的呈報制度。到順治時更加詳細的闡明這一做法, 規定“于每年正月初五日以內, 親赍送府……如遲誤不報、報不以實者, 首領從重治罪”。隨著皇室人員的遞增, 呈報制度也發生著變化, 到乾隆年間改為三月報府一次。這樣宗人府根據這些報送的資料編訂宗室的戶口冊、紅名男冊、紅名女冊、生男生女冊、卒男冊、卒女冊、婚嫁冊、娶妻冊、星源集慶等各種冊子, 這些是宗人府編纂玉牒的直接根據, 也是皇帝控制宗族的最有力的工具。宗人府必須核實這些資料的真實性, 皇帝也通過制定各種強制性的規定政策來確保內容真實。
(二) 在編訂時, 必須在宗室、覺羅之外單獨編訂出帝系玉牒, 即將皇帝直系單獨編纂成冊, 以突出皇權的至高無上。這種玉牒內容比較簡單, 只收錄皇帝本人和諸皇子, 每朝皇帝名下列其諸皇子名字、行次、爵號, 以嗣位皇子居中, 其他皇子按照順序左右一邊一位依次排列, 以右為大。每代皇帝及皇子為一頁。宗室、覺羅的橫格玉牒也顯示其在家族中的輩分, 每冊十一至十五橫格不等, 每一橫格代表一個輩分, 輩分最高者寫于卷首第一橫格, 其子孫后裔以輩分遞減, 并且必須是在上一輩人書寫完畢之后方可記錄下一輩人, 記錄時要嫡庶次第分明。同時, 女孫是無權被記入橫格玉牒的, 她們只能被載入豎格玉牒。此外在修纂玉牒時, 皇帝之名要避諱。凡寫到皇帝名字之處, 須用一小塊黃綾遮住, 以示對皇帝的崇敬。這在多數情況下, 還是只寫皇帝的年號或者廟號, 而不直接書皇帝的名字。
(三) 在玉牒的內容方面, 中國古代的婦女沒有獨立的政治地位, 只能附屬在她們的丈夫或兒子的名義之下。在玉牒中也深刻體現了這種男女尊卑有別、母以子貴的觀念。在道光朝之前, 皇帝的后妃只有生兒育女的方可載入玉牒, 也就是說即便是貴為國母的皇后如果沒有子嗣, 那么她也要被拒之玉牒的門外。直到道光十七年才改為“皇后無論有無所出, 俱著載入玉牒”, 妃子仍“有所出者著載入, 無所出者蓋毋庸載入”。同時即便是被載入也基本上是一筆帶過, 如咸豐九年所修的玉牒中關于奕訢及其家世的記載:“第六子和碩恭親王奕訢, 道光十二年壬辰十一月二十一日丑時孝靜康慈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員外郎華良阿之女所出……嫡福晉瓜兒佳氏大學士桂良之女, 側福晉薛氏文匯之女”, 而關于奕訢的記載卻洋洋灑灑的寫了百余字。被載入豎格玉牒的女孫們同樣要比男孫們記載的簡單, 并且在玉牒中不得出現女孫的名字, 只能稱呼為某某第幾女, 有封號的可在后面著寫封號。
同時, 滿人統治中國的過程也是其被漢化的過程, 這兩個過程是相輔相成、緊密聯系的。玉牒比較清楚地記載了這一過程。在清軍入關之初, 尚保留其固有的淳俗, 命名比較隨便, 也不用排字輩。自康熙朝開始, 清皇室開始排字輩命名, 康熙帝規定皇子的第一個子皆用“胤”字, 第二子皆用“示”字旁的字;皇孫的第一子皆用“弘”字, 第二子皆用“日”旁。以后經過乾隆、道光、咸豐的發展擴充, 從雍正開始, 其輩分用字順序為胤、弘、永、綿、奕、載、溥、毓、恒、啟、燾、闿、增、祺。但是這些字“只有近支宗室, 才可依此命名, 其支派稍遠者, 命名即不得以此行輩”。同時對于滿文玉牒的書寫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嗣后滿洲字命名, 俱行連寫, 如有復行單寫者治罪。至宗室等名字, 但寫著多, 然近派宗室名字, 尚可單寫, 遠派宗室, 亦不可如此單寫, 此亦是分別尊卑之一道, 著通行傳諭”。但是單寫之風并沒有得到禁止, 反而愈演愈烈了。到乾隆中后期, 這種現象已經非常普遍了。乾隆帝曾不止一次的對這種“單寫竟似漢人名字”的作風予以訓斥, “著交宗人府查察, 應訓飭者訓飭, 應更改者更改”, 但是面對如此形勢, 他也不得不發出了“宗室俱如此命名是何道理”的哀嘆。通過各種措施確使皇帝本支的名字便從有經有緯的行輩網絡中凸現出來, 顯示出帝系本支與皇帝的密近性及其在近支宗室乃至整個皇族中的特殊身份和地位?;适业倪@種命名方法的執行是相當的嚴厲的。嘉慶年間, 榮郡王綿億私自用“金”字為其兩個兒子取名字, 結果被“著退出乾清門, 并革去領侍衛內大臣、管圍大臣”。為避免近支宗室自行命名的混亂現象, 嘉慶帝還將特諭:“朕之親兄弟, 其子孫俱朕命名”。清代皇室這種起名制度及其執行的嚴格性, 反映出皇室內血緣的等級界限森嚴, 不容須臾的越界。滿人在漢化的同時, 統治者為保持本民族的淳樸民風, 顯示本民族的獨特地位, 也在進行著反漢化。這就在滿人命名上作了很多嚴格規定。滿人可以用漢字命名, 但是絕對不準用漢姓, 且命名只能用兩個字。這樣, 滿人在取名字時就有了很多限制, 由于剛剛統治中國, 對漢文化了解還不太深, 他們在取名字時的所用漢字就十分的有限, 這樣就造成了“官員兵丁內與王公同名者甚多”的現象, 康熙三十二年規定:“王以下閑散宗室以上, 有同名者, 令卑者、幼者更改”,以此來保證皇室宗室的高貴地位和維護其內部的長幼有序、等級分明。
作為玉牒中的主角的男性同樣也可以看出其地位的不平等及封建的倫常。宗人府在著書時要特別注意宗室成員的嫡庶關系, 這關系到該成員的封爵、婚娶、經濟補助、前程等。凡屬庶出的子孫, 在爵秩授封方面均較嫡出的低卑, 政治地位和權利遠遠趕不上嫡出的。凡親王妾媵所生之子, 考授三等奉國將軍, 貝勒貝子妾媵之子均考授奉恩將軍, 其他妾媵之子則為閑散宗室, 不授封。
二
宗人府還有 “設家塾以課子弟”的職能。
順治九年, 為了宗人能夠“肆力詩書, 通達禮儀”, 以使“宗室人才輩出, 德器日成, 后代圣子神孫世世收輔翼之實效”,便在宗人府下設置了宗學, 對皇族進行統一的教育培養。順治九年宗人府奏每旗設宗學, 每學用品學兼優的滿漢官員各一名。凡未封宗室之子年滿10歲的俱入宗學。次年, 每旗皆設立宗學。但由于懼怕子孫習漢俗而漸忘滿族舊制, 宗學曾在順治、康熙兩朝兩遭廢棄, 直到雍正二年 (1724) 才建立正規的宗學。之后為強化族人“國語騎射”的傳統, 宗學中的漢教習幾經興廢, 直到嘉慶四年 (1799) 才最終確立漢教習的職位??滴跞吣?span>, 皇帝在景山傳集諸王貝勒及閑散宗室進行校射, 發現閑散宗室中有許多的善射者, 便諭令宗人府“將宗室中材力壯健, 長于騎射者詳查奏之”,并授于侍衛及八旗中各種職位, 并開始了宗室鄉會試和宗室翻譯鄉會試, 這樣科舉考試成為宗室中一條重要的入仕之道。雍正帝時, 改為左右翼宗學, 于左右兩翼官房中各立一滿學一漢學, 王、貝勒、貝子、公、將軍及閑散宗室的未滿18歲的子弟俱要入學, 19歲之上的亦可入學, 入學后, 由自己愿望來選擇修滿學還是修漢學。到嘉慶帝時成為由皇帝欽定宗學教習。雍正七年 (1729) , 建立覺羅學, 對遠支宗室進行統一系統的教化。
可以說, 清統治者之所以這樣重視對宗族內成員的教化, 建立了宗學和覺羅學, 以及各種考試, 為宗族成員的功名打開各種方便之門, 是有其深刻原因的。
第一, 作為一個靠軍功而定鼎京師的一個少數民族, 在面對超越自己數余倍計人口的漢民族時, 多少都會產生一種不自信。這就使得他們不得不團結起來, 未雨綢繆, 為他們的萬世基業投下永久的保險。通過宗學、覺羅學以及各種考試的設立, 使宗室人員了解漢文化, 更好的統治漢人。但是也正是那種不自信, 使得他們在推行漢文化的同時, 不得不考慮自己作為“弱勢群體”的利害沖突, 因此從他們開始準備入關的那一刻開始他們就開始注重自己民族傳統的繼承和發揚。無論是順治、康熙兩朝宗學的兩興兩廢, 還是乾隆帝為宗室寧盛額“竟不能清語”的大為惱火, 都只為保持住那點傳統, 正如嘉慶帝所言“宗室向有會試之例, 后經興廢, 敬惟皇考圣意,原因宗室當嫻習騎射以存滿洲舊俗, 恐有專攻文藝沾染漢人習氣, 轉致弓馬生疏”。但是當統治者意識到漢化已經成為一種趨勢, 即使停止了漢教習及各種會試也是無力挽回“國語騎射”的生疏時, 他們也只好作出讓步, 順其自便了。
第二, 宗學、覺羅學以及會試的設立是皇帝籠絡族中情感的工具, 只不過它顯得很溫雅而已。我們不能單純的把它看成是因循舊習, 是歷朝歷代注重皇族的延續, 我們應該看到清朝的實際。在清初的三次皇位交替中, 大量的宗族卷入了這些無休止的爭斗, 也使得宗族內的矛盾有所激化。因此設立宗學、覺羅學無疑是明智之舉。一方面可以使宗室們放松警覺, 安心守法地走上這條由皇帝為他們開通的通往功名的捷徑, 為他們的出人頭地多了那么一縷光明。另一方面,走上這條道路的或者已經從這條道路上得到益處的宗族, 一定會感激涕零統治者的恩典的, 而這正是統治者需要的再好不過的宣傳品, 為自己的統治的穩固多上一層保險。雍正帝在給宗學總管、副總管等人的諭旨中是如此的一目了然的闡明了辦學目的:“朕惟睦族敦宗, 務先教化, 特立義學, ……有不遵教訓者, 小則爾等自行懲勸;大則揭報宗人府, 會同奏聞?!瓘膩砹⒔讨g, 莫要于獎善懲惡。善不獎, 不能使之勸;惡不懲, 不能使之改。爾等既膺簡任, 務期勤慎, 勉恪供厥職, 以負朕篤厚宗親, 殷勤教育之至意”。名為篤親, 實為拉攏, 醉翁之意豈在酒焉!
第三, 鑒于順治、康熙繼位之后, 各旗旗主或多或少的都給皇帝的地位構成了威脅, 多爾袞、鰲拜等都是明顯的例子。順治帝在多爾袞去世后, 將其正白旗劃歸己有, 從而構成了上三旗, 開始形成皇帝在八旗中擁有絕對的權威。為進一步鞏固這一成果, 逐步建立宗學、覺羅學, 有利于拉攏那些處在下五旗中受各王公貝勒管制的宗室成員, 將他們從各王公貝勒旗下撤出來, 成為公中佐領, 也就是成為皇帝的屬人。奕賡在《管見所及》中這樣說:“國初宗室不如是之尊也, 凡下五旗宗室, 俱隸本旗王公包衣下當差、護衛、典儀至披甲護軍不等, 出則為之引導, 處則為之守護, 且有挑為哈哈珠塞, 日供掃灑, 侍巾櫛者。無論叔伯兄弟, 本王公俱奴視之。其挾嫌者或有所謀不遂者, 日以鞭撻從事, 其苦萬狀, 其賤無倫。世宗憲皇帝在藩邸數十年, 目睹其苦, 御極之初, 即敕諭下五旗王公, 將下五旗包衣佐領宗室俱置之公中, 與國家效力當差, 不許該王公私行使令, 于是諸宗室等幸出水火”。這些成為公中佐領的宗族們, 成為了捍衛皇帝統治的有力防線。
三
“立家廟以薦蒸嘗”, “置義莊以贍貧乏”?!办籼谜?span>, 敬宗者也。義田者, 收族者也。祖宗之神依于主, 主則依于祠堂, 無祠則無以妥亡者。子姓之生依于食, 無田則無以保生者。故祠堂與義田并重而不可偏廢者也”。清統治者當然很好的運用了這一組工具, 以之來維護宗室血緣關系的神圣不可侵犯?;实勖磕甑某η耙惶於家谔珡R舉行祭祖活動, 以及清帝東巡, 康熙、乾隆都親到長白山祭奠, 這既是出于籠絡皇族內部成員, 也是張顯其皇家大氣風范、籠絡漢人的壯舉。為方便統治,清皇室宗室被分成左右翼和遠近支宗室, 并設有總族長、族長、學長, 負責稽查宗室, 治理族務, 向宗人府報告族內人事動態。族長一般由不任官的不掌權的宗室成員來擔任, 這樣就能保證不與實質上“族長”的皇帝構成威脅, 也能更好的發揮宗法在政治統治中的作用。滿人的義田是在其入關之后, 不斷被漢化的結果。入關前, 滿人一般是將死人火化, 而入關后, 逐漸變為漢式的土葬, 并形成了一套規范的且又很繁瑣的喪葬祭祀禮節。義田是宗室祭祀經費的經濟來源, 是其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義田又稱祭田, 也就是墳墓及其周圍的土地。順治康熙年間, 滿洲貴族紛紛在京畿一帶圈地跑馬, 動輒數萬畝。宗室錫福之妻烏雅氏說:“氏家原有足以圈地一項, 道光三十年正紅旗都統衙門勘聞出地二十五頃五十二畝, 單為歸入長房恒春一支, 永為祭產, 并立碑記永遠遵守在案”。四品宗室秀山呈稱:“宗室有祖遺公共祭田地畝房屋租項, 俱系公祭之田”。如此等等, 不同等級的爵位享有不同的義田, 皇族義田收入主要用于祭祀和與祭祀有關的事務之上。義田也是皇族用于掩飾其內在的不平等而采用的溫情手腕。
清代是中國封建社會的末期, 但是“作為宗法‘血脈文獻’的家譜編修之風卻達到了封建社會的頂峰”。清統治者非常重視宗法來維護其統治秩序, 康雍時的《圣諭廣訓》反復強調“篤宗族以昭雍睦”, “立家廟以薦蒸嘗”等思想, 皇族宗室更是作出表率, 皇帝東巡、祭祖祭天、編制玉牒等。隨著專制皇權的日益集中加強, 皇帝成為皇族中唯一的族長, “無論在家族政治或日常生活行為的規范上, 宗法制度的精神與運用成為皇帝控制皇族最有力的工具”。
供稿:邊溥哲